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投資組合」2026資金組別發出資產管理公司提案邀請(2026年10月)

(香港,10 月 12 日)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今日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下「投資組合」 2026 資金組別(「2026 資金組別」)的具體運作細則,並就此發出資產管理公司提案邀請。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規定,「新計劃」的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 3,000 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包括投放 300 萬港元至「投資組合」。

回顧「投資組合」 2024 及 2025 資金組別(「2024 及 2025 資金組別」)的情況,這兩個組別的資金包括分別於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以及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收到並獲有關方面在適用期間內批核的「新計劃」的申請,經遴選後合共 14 家機構獲任命為「2024 及 2025 資金組別」的資產管理公司。「2024 及 2025 資金組別」的投資已經啟動,進度理想,並與「投資組合」支持香港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相符。以此為基礎並配合《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的方向,港投公司將成立及監督「2026 資金組別」。隨着個案審批工作持續推進及資金逐步到位,「2026 資金組別」將於 2027 年首季啟動投資。

為配合支持香港長遠的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發展的目標,「投資組合」將持續與跨領域持分者合作。以《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提出的方向為基礎,「投資組合」將致力培育具備商業及戰略潛力的本地資產管理公司,或以香港為基地的資產管理公司,力求深化金融及創新科技生態圈,並強化對初創企業的支援,以期推動香港傳統產業轉型、支持新興產業發展,並孕育未來產業。

 

「2026 資金組別」的運作安排如下:

  1. 配置資金:「2026 資金組別」包括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收到並獲有關方面在適用期間內批核的「新計劃」申請的資金。「2026 資金組別」的總額將至少達 40 億港元,投資預計於 2027 年首季啟動。
  2. 投資機制:港投公司將按機制選定至少十間資產管理公司為「2026 資金組別」進行投資。合資格的資產管理公司如具備以下條件將獲優先考慮:
    - 以香港為基地,並有清晰而具體的業務擴展方案,以展示對香港長遠發展的承諾;
    - 其(i)管理和決策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行政總裁、財務總監和營運總監(或擔任同等職位的人員);及(ii)超過半數員工,以香港為長駐地和基地;
    - 資產管理公司及投資團隊所有相關成員均持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第 9 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的牌照;
    - 成立至少兩年;
    - 資產管理規模不少於 2 億港元;
    - 具備成功籌募機構投資者資金和在下列指定投資領域進行投資的經驗;及
    - 承諾為香港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的長遠發展作出貢獻,包括但不限於確保資產管理公司及/或被投公司制訂具體行動方案以實現此目標。
  3. 投資領域:有意參與的資產管理公司須提出至少兩個與香港特區政府政策相符,並能為香港經濟、競爭力及社會帶來創新或進步的新應用或新主題,相關提案必須符合香港的優勢、定位和需要。
  4. 投資階段和類別:可涵蓋公開市場及私募投資。
  5. 每支基金規模及安排:不少於 4 億港元,須於任命後兩年內完成投資。
  6. 鎖定期: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計七年。
  7. 投資進度:資產管理公司須定期就「投資組合」的進度匯編綜合報告,讓投資者知悉運作情況及表現。
     

合資格機構歡迎參照上述條件遞交提案。相關詳情可透過此連結查閱。截止遞交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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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港投公司

港投公司成立於 2022 年,是由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並代表香港特區政府的耐心資本投資旗艦。港投公司採用「投資+」的模式,在爭取中長期合理投資回報的同時,創造和支持新增長動能的發展,為香港經濟和社會帶來效益。

港投公司目前管理「香港增長組合」、「大灣區投資基金」、「策略性創科基金」和「共同投資基金」。現階段選定三大主要投資賽道,為硬科技、生命科技及健康科技、新能源和綠色科技,及其相關應用。目前,港投公司已投資超過 200 個項目。港投公司每 1 港元的投資,拉動了超過 8 港元的市場長期資本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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